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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工程系实验实训室2021年度材料、易耗品、耐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1-05-31 点击数:


PG电子官方网站设备工程系实验实训室2021年度材料、易耗品、耐用品购置进行采购,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。
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

设备工程系实验实训室2021年度材料、易耗品、耐用品。

二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。

三、预算金额:13.4696万元。

四、采购项目简介及参数:

   为保障教学需求,学院拟对“设备工程系电子实验室、电子实训室、电工实验室、智能家居实训室2021年度材料、易耗品、耐用品”进行采购,具体参数详见附件。

五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包括:

1.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授权书、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;

2.项目的技术要求响应及报价明细清单,加盖公章;

3.公司简介、服务承诺及其他内容;

4.本项目概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4696元,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。

 

六、质量要求:

1.供应商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,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;

2.供货时间:为了满足教学要求,供应商供货在合同签订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;

3.验收: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。如验收有不合格项目,需根据合同要求整改。

 

七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
1.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.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
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不得分包、转包;

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 

八、资格审查:

   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投标时进行审查。供应商应在资格响应文件中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,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其所在公司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,投标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,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。若提供的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不全或不实,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。

九、磋商文件获取方式、时间、地点:

磋商文件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6日,在PG电子官方网站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中获取。

 

十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:

递交时间2021年6月7日9:15-9:30(北京时间);截止时间:2021年6月7日9:30分。

 

十一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

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密封章;送至学院综合办公楼B206国资处办公室。

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、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,本次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。

十二、投标人须知:

1.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,其投标文件概不退还;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均无效。

2.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、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所涉及的所有费用,无论结果如何,招标人概不负责。

 

十三、本次招标在PG电子官方网站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。

十四、采购人:PG电子官方网站

地 址: 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。

项目具体负责人:陈老师

联系电话:18090007474

递交响应文件联系人:唐老师

电话:0838-26552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