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1〕406号)、PG电子官方网站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(川建院〔2021〕149号)文件要求,结合近期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给予我院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追加名额32个,经评审,原公示递补名单中的李红梅等32人(其中郝然和曹越为退役复学)按程序依次递补获得国家助学金,原公示名单中的朱鑫月等16人国家助学金档次由2100元调整为3300元,其他人助学金档次及金额不变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拟递补及档次调整名单详见附件1,全院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取名单详见附件2。
公示时间:11月17日-11月23日。
公示期间,希望全院师生加强监督,若有异议,请以真实姓名向学生处或监审处电话或书面反映。学生处电话:0838-2650256,028-89339160,资助工作邮箱1057585079@qq.com;监审处电话:0838-2651960,2653977。
附件1: PG电子官方网站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递补和调整学生名单公示
附件2: PG电子官方网站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(含递补名单和调整名单)
特此公示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2021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