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》(川人社函〔2017〕160号),我院拟推荐李辉同志参与申报(已于2010年学院完成岗位设置时申报获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,因《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期为3年,故于2014年二次申报续聘,今第二个管理期满,需再次申报续聘),现公示如下:
李辉,男,教授,博士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,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,2014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、2010年获四川省教学成果一等奖、2011年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。
公示时间为3月16日—3月22日。任何人对推荐人选有任何意见和情况须反应的,请于2017年3月22日前实名向人事处举报。
受理电话:0838-2659181
PG电子官方网站人事处
2017年3月16日